香荀令

今天也在纠结到底要不要填坑呢.

【DH】惊悚博物馆

哇塞这是看的最喜欢的一篇德哈,写的真是太好了啊

横竖横:

*警告:After story
*声明:除了ooc我一无所有
*简介:欢迎来到帕金森—惊悚博物馆~
  
【1】楔子
  我抵达城堡,是在一个如磐的雨夜。
  
  雨幕密得几乎化成了实质。雪亮闪电划过长空,将整栋浆灰色的建筑劈开一瞬,墙面都被映成诡异的紫色,旋即又隐入黑暗中。
  
  “你来迟了,”大门推开一条缝隙,从中探出一张怯生生的脸,“说好中午的。”
  
  我收起伞抖了抖,一脚跨进玄关:“没有办法,你看这天。”
  
  雨滴顺着裤管沉沉洇入地毯里,他往我身后警惕地瞥了一眼,眼皮神经质地抽搐了两下,才慌忙关上了门。
  
  生怕有什么东西在我身后跟进来似的。
  
  这个令人不悦的念头随发梢的冰雨滑进衣领,顺着脊梁激起我一阵近乎恶寒的兴奋。
  
  “那东西进不来,”主人低声解释,松了一口气,又笑笑,“来了也不怕,你已经到了。”便转身去煮热咖啡了。
  
  此时我才感到衣服贴在皮肤上冷冰冰的触感,出发前才擦亮的尖头皮鞋上溅满了泥点。
  
  “先生,请让我来吧。”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惊了一下,回头就见一名管家打扮的男子站在身后,身量颇高,从那张苍白的脸上看不出年纪。他折起我的外套挂上衣架,手势娴熟干练,又不动声色地将随身行李接了过去。
  
  虚惊一场。
  
  “托马斯,我替你准备了客房,”年轻的主人回到客厅,“上去冲个热水澡?还是你想现在就转一圈。”
  
  我看着对方拿来招待我的浓咖啡,便对他的意思心知肚明,微笑道:“我看你也还不困呢,本杰明。现在就去吧,省得夜长梦多。”
  
  本杰明看来巴不得听这句话,忙不迭将我带往二楼:“在这样的宅子里谁还睡得着?就是从珍宝厅开始的……”
  
  本杰明·帕金森是我在霍格沃兹大学桌球社结识的朋友。尽管他性格温懦,为人有些畏畏缩缩的,他的姓氏仍然引起了我的注意。
  
  一个帕金森——如雷贯耳的惊悚博物馆继承人。放在一两百年前,许多博物专业和考古方面的在读生和学者会不吝一切代价,只求能亲手触碰这家私人博物馆里的任何一件藏品。它的创始人潘西·帕金森女爵本人就是霍校保卫战的亲历者,据说还是一位纯血女巫。她终生未婚,晚年一直致力于收集那个魔法时代的遗物。由于藏品多而珍奇,又有一座祖上留下的小城堡,便将三层的跳舞厅开辟出来,打造出这么一座与众不同的博物馆来。
  
  不过,那也是过去的事了。
  
  女爵过世后,博物馆由一位旁支子侄继承,打理得井井有条,也很是煊赫了一阵子。可惜好景不长,接连几代后人都不出息,一味坐吃山空,渐渐将藏品都变卖出去挥霍一空。本杰明接手时,里面的东西已经十分稀疏,只剩下一些稀奇古怪卖不出价的东西,蒙尘堆在角落里,更是几十年没见过半个游客登门了。
  
  至此,几代人苦心经营,百年风流,便随着日渐稀薄的巫师血脉,尽皆烟消云散。
  
  我既非考古专业,也不是什么博物学家,之所以对没落的惊悚博物馆感兴趣,纯粹是职业病使然——凭着不知哪位先祖留下的一丁点儿魔法血统,我偶尔替人驱驱魔,自然对昔年那些魔力强大的纯血巫师心向往之。
  
  对我这半吊子巫师而言,在这个不再相信魔法存在的当代,哪怕只是惊悚博物馆里的一支羽毛笔、一罐空玻璃瓶,也显得尤其离奇而贵重。
  
  然而本杰明却对这笔遗产的价值一无所知。我好几次提出登门造访,他都对我的好奇心感到莫名其妙:“我真不懂那一堆破烂对你有什么吸引力,托马斯,你还是个幻想冒险的中学女生吗?”
  
  我没法解释。因此,当他某一日吞吞吐吐地请求我为他解决祖宅里的怪事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2】春来江水绿如蓝
  珍宝厅里的珍宝已经所剩无多,唯有那些色泽黯淡的天鹅绒布上的空位昭示着珍宝厅曾经的辉煌。
  
  本杰明察觉出我的失望,搓圌着手小心翼翼地笑了笑:“顾名思义,珍宝厅是展示珠宝首饰的地方,这里的藏品最卖得起价钱……”
  
  我明白他的意思,光华永恒的珠宝在世人眼中价值远远超过历史文献,首当其冲被散佚出去。如今的珍宝厅空空如也,只有零星几枚小玩意儿被扔在壁橱里。
  
  本杰明打开其中一扇玻璃门,里面躺着一枚银戒指。戒托被设计成蛇头的模样,利嘴大张,衔了一块小小的祖母绿宝石。
  
  “就、就是它,”他吞了口唾沫,眼中流露出恐惧,“我在信上都写了。”随即他挪开视线,似乎连提也不愿再提。
  
  本杰明并不在这儿常住,只是每一季度来一回,象征性地打理一下那些老古董。今年春季他带着未婚妻回来,女孩儿很喜欢这枚别致的戒指,试着戴在了手上。谁知戴上了就取不下来,不过卡在中指根部也不觉太紧。本杰明便顺口将戒指送给了她。
  
  当晚就出了事。
  
  两人并肩躺在床上,做了同一个梦,梦见一条巨大的银蛇从手臂上滑下来,紧紧缠在腿上,将人拼命地往烧得正旺的壁炉那头拖。本杰明在梦中清晰地感受到了那种莫可名状的恐惧,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手臂和腿脚上都遍布着触目惊心的青紫色勒痕,周围细细密密的血口子,是被蛇鳞刮伤的样子。
  
  最恐怖的是女孩儿的中指,红肿紫胀,如同中了毒一般软绵绵垂下,已经痛得失去知觉了。
  
  而那枚无论如何褪不下来的戒指,却不知何时滚落下来,静静卧在壁炉旁边。
  
  我伸出手去,想把戒指拿来细看,本杰明“啊”了一声,目露惊恐。
  
  我摆摆手:“看看,不戴进去。”
  
  这枚戒指样子很有匠心,做工却显得粗糙。银子并非什么贵金属,那颗祖母绿宝石光泽黯淡,论真假倒是真的。只是,那竟然是用宝石粉压成的廉价珠宝,颜色不正,偏光显出淡淡的灰蓝。不过若非如此,它也不会落单被剩下来。
  
  “这是什么意思?”我将戒指倒转过来,内圈里蛇颔部分刻着两个极隐蔽的字母,H&M,“戒指主人姓名的首字母吗?”
  
  本杰明面露几分尴尬,张了张嘴,苦笑:“自从我接管博物馆以来,托马斯,你还是头一个客人。我实在不清楚它们的来历,只晓得好像是哪个贵族送给情人的定情之物。”
  
  我也没有指望他能讲清来龙去脉,只没想到是一问三不知。事出有因,倘若弄不明白这枚银蛇戒的来历,事情就要棘手得多了。
  
  此时,管家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跟了上来,见我手里拿着戒指,目光闪了闪,和气地说:“您想知道它的来历吗?我可以告诉您。”
  
  这管家一举一动都十分体面,我看了本杰明一眼,他似乎没什么反应,我也就没有反对,把玩着手中的戒指,听他缓缓开口。
  
  他说:“这枚戒指是很久以前,一名贵族打算送给一名少年的。”
  
  这句话信息量很大,首先贵族送出手的东西,不该是如此做工随意的市井小玩意儿。看那颗便宜宝石,还让人以为是哪一对贫苦鸳鸯的定情信物。其次这样精心设计过的样式,却配了最最下等的材料,实在让人觉得可惜。
  
  “贵族和少年是在中学里认识的。说他是贵族,其实也还是个很年轻的贵族,仗着父母给的一点儿光耀,飞扬跋扈又挥金如土,”管家苍白的脸上露出一点微笑,眼神飘忽,“不过品位总算很不错吧。贵族小子念的是当时英国唯一一所巫师学校。他那一届有个少年,明明无父无母长到十一岁,却好勇逞强,在同学中间声名大噪。”
  
  贵族小子心中不服气,恨他抢了自己的风头,处处都要和那少年作对。可扪心自问,若要自己去过寄人篱下十来年的日子,没有父母娇宠爱护,来换取此时少年的这份风头无两,又觉得万万不愿意。这么一想,对少年又怀了几分同情、几分亲近,即便伸出去的手屡屡被少年打开去,恶作剧的时候也舍不得阴得太狠。
  
  久而久之,那少年也察觉出他的好意,两人倒有了点冰释前嫌的苗头。贵族小子回过味儿来,开始成天琢磨给他送点什么好。真丝的手绢,珍珠的袖扣,镶钻的领夹,样样往那少年眼前趾高气扬地堆,眼睛顺着鼻子打量人,不像是送礼,倒像是施舍。
  
  少年被他气笑了,一句话都打发了出去。他说的是:“我不要你爸妈的钱。”
  
  贵族小子被他踩了尾巴,这些东西确实都是他拿家里给的钱买的。且他父母亦看不上这个少年,凭他的傲气,当然不肯收自己的礼物了。灰溜溜回去一想,少年话里却有个活扣,父母的钱不收,换了是他自己出的钱不就肯收下了?
  
  柳暗花明,贵族小子便消失了将近一个暑假的时间,回来时就揣了个小小的戒指。凭他从小滚在加隆堆里长大,这样的廉价珠宝从来不放在眼里。可外出闯荡不容易,他辛辛苦苦这么久挣的钱也只够换这么一个小玩意儿。虽然不值钱也不怎么好看,那也是他亲手设计出来的,犹豫几番,又偷偷在戒圈内刻上了自己和那少年两人的首字母。
  
  我听到此节,觉得手中戒指有些烫,忍不住抬头看了管家一眼。他仍是平平板板地将手背在身后,似乎看出我的疑问,摇摇头:“没有。他没有来得及将礼物送出去。那一年暑假,神秘人卷土重来,少年又犯了充好汉的毛病,贵族小子不能跟着他疯,两人就此擦肩了。”
  
  我不由地“啊”了一声,“也许将东西送出去,事情就会有所不同。”
  
  管家淡淡地说:“可世事并没有什么也许。”
  
  “你说什么?”本杰明莫名其妙地望了我一眼:“盯着这鬼东西看了这么久,看出什么门道来没有?”
  
  我把戒指放回玻璃柜,示意他锁好:“戒指上大概被那贵族下了什么咒术,不允许情人以外的人戴上,否则就有无妄之灾。”
  
  本杰明瞪大了眼睛,一时神情复杂。
  
  我替他取出钥匙:“又是贵族,又是银蛇,再加一条咒术,九成九是个斯莱特林出身的巫师在作祟。我看家里传下的笔记说,他们蛇院出来的性格都霸道古怪,心眼比针尖还小,你未婚妻擅自戴了他情人的戒指,只在梦里给个教训已是走运了。”
  
  话刚出口,我就有些后悔,想起帕金森女爵当年也曾就读于斯莱特林。我本来只是安慰本杰明,谁知把他祖宗也绕着骂了进去。幸好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大概打从心里就觉得这位先辈留下的博物馆是个棘手差事,心有余悸地摆了摆手就请我上楼了。
  
  踏上台阶那一瞬,我回头往玻璃柜看了一眼。那枚银蛇戒指安静卧在天鹅绒布上,闪着幽幽的光。
  
【3】负却当年鸾锦书
  本杰明的信上说,真正诡异的东西都在五楼跳舞厅里锁着,因此戒指的事一解决,他就急着把我往五楼带。路过第三层藏书房时,那里的东西却勾住了我的脚步。
  
  珍宝厅的藏品金玉其外,最容易被败家子盯上,藏书房保存的文献却远没有那么好脱手了,一来世人不识其中价值,二来保存也极为不易;三来魔法式微,即便有心想要研究,只怕也看不懂那些东西。
  
  本杰明见我楞在门口落了几步,也只好后退过来:“时间还早,你看吧。”
  
  我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扛不住那些垂涎了好几年的藏品诱惑,道了一声抱歉就抬腿进去看了起来。本杰明和管家都跟在后头,一个战战兢兢靠着书架等我看完,另一个安安静静垂手站在阴影里。
  
  我匆匆扫了一眼,有些文件由于保存不当已经支离破碎,好在大部分被妥当安放在展示柜里,竟还有一本品相相当完好的魔药配置笔记本。
  
  “哎,”我指着某一份薄薄的信笺,“这写的是什么?”
  
  我明知道问本杰明是白问,只是忍不住感叹一句。因为这张纸上满页乱码,尽管一笔字写得劲秀清晰,却犹如天书,半个字母也辨认不出来。只能凭着格式猜测它的用途,乃是一份私人列出的非正式名单。信的左边一列人名,右侧则跟着寥寥数语,或长或短各人不同,不知记的是什么。
  
  满页周正整洁得如同强迫症,只有一个名字略显奇怪,后头缀的句子尤其简短,写罢又被一条横线给划掉了。
  
  且名单用的墨水还颇讲究,墨绿里头还带点银粉细闪。那横线却是一条红杠,如同一道不祥的审判,令人隐隐有些心悸。
  
  我下意识看向管家,如果这里有谁能为我解答疑惑,也就只有他了。
  
  “这是密码,”他从阴影里走出来,“密码本已经被销毁了,一般人很难破解出这页纸的意思。”
  
  他说“一般人”,可见他本人并非一般人,是可以读懂这些字符的。我殷殷地望着他,他脸上没什么表情,道:“你想知道?”
  
  其实惊悚博物馆已经没落多年,少东家对此并无兴趣,又没有访客,这冷冷淡淡的管家大概也装了一肚子的逸事没处讲,便告诉我说,它是出自某一任警务大臣之手。遗憾的是他太过谨慎,不曾留下自己的大名。
  
  警务大臣这个头衔,就是说得好听点的特务头子,除了名声难听一点,历来都是个肥得流油的显赫差事。
  
  当时的魔法部在神秘人手中,并不是外人想的那样一块铁板。他的亲部食死徒和原本的职员之间暗流汹涌,人事调动比老头儿如厕还来得频繁。各大要职更是走马灯似的换人,具体哪位是哪位,姓名早已不可考了。
  
  这一任大臣,出任之前也是名门子弟,年轻时纨绔跋扈。战事胶着了几年,家中便落败了,倒把性子磨得沉稳下来,韬光养晦几年就爬上了这么个位置。凭着他那套蛇一样阴恻恻不动声色的功夫,等到众人反应过来时,已经各个被拿捏住了七寸,再也动弹不得了。
  
  这份名单,就记载了他当权时那些显要或政敌的把柄和弱点,所以任谁到了他面前,就是再怎么看不顺眼,也只能捏着鼻子笑脸相迎。而他办事亦有分寸,凡事敲山震虎见好就收,并不把人往绝路上逼。有了这份东西,他成了神秘人麾下任职时间最长的、同时也是最后一任警务大臣——听说神秘人在霍校广场上化灰的时候,这只大蜘蛛还尽心尽职地盘踞在办公室里编织着他的网呢。
  
  这样一位缜密得滴水不漏的人物,又怎么会容忍自己最大的底牌上滴上污点?我愈加好奇,喃喃自语出声:“这一杠划去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管家往那句极短极简的句子上看了一眼,口角勾起一个隐隐的微笑,在幽暗的藏书房里看来竟有种异样的柔情。他走到我身边,指尖从那名字上轻轻拂过,却在纸上拦腰留下一道甲印。
  
  “那个人,是大臣最大的敌人,同时也是他心爱的情人。”
  
  他的声音阴湿而柔软,仿佛带着魔力一般,我感到左心房猛然收缩了一下。
  
  “那句话和其他字符不一样,用了双重加密,为的是确保即便密码本有朝一日落入人手,也没有人能够读懂这句话。甚至这种加密方式,连他最信任的心腹也没法破译,”他的笑容消失了,那种奇异的魔力也随之消失,又恢复了英国管家特有的刻板模样,似乎刚才的异样全是我一个人的错觉,“其实说来也就一句话。”
  
  ——他的软肋是我。
  
  神秘人麾下头等位高权重又臭名昭著的心腹,在自己的情人名后写下了这样的句子。自负得令人牙痒,又甜蜜得宛如情诗。
  
  并不是说他找不到对方的其他弱点。或许对这个骄傲的男人而言,他自信对方没有哪个弱点比他自己更致命。
  
  “随着大臣步步高升,他的情人在对面也实力大涨,各自手上都沾了血,终于分道扬镳。也许这位大臣在任时,一直对战后重修旧好抱有幻想,才会夹带这样的私货。但终究也只能想想而已,”管家三言两语为这个故事画上休止,“当他自知不再是对方的软肋,就划掉了这句话。”
  
  划得干脆平稳,一丝不抖。就这么替自己辜负了姻缘。
  
  这样心狠手辣的人,也会有如此痴心妄想的时候。
  
  “你说什么?”本杰明猛然抬起头来,颊上肌肉不住地痉挛,“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在跟谁说话?”
  
  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无意中已经把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随即背后一阵恶寒,只觉得浑血液都从头到脚褪了个干干净净,失声道:“只有……我们两个?”
  
  那刚才替我挂衣、同我说话、为我解惑的人,是谁?
  
  或者说那东西,是人吗?
  
  我整个脖颈都僵直了,一点一点向着那管家站着的地方看去。他不知何时已经退到门口的阴影中,正对着我微微鞠了一躬,颈间裂开的巨大创口如同一抹诡笑。明明不见脚步前后挪动,整个人却在迅速地向后面的楼梯移动,不多时就消失在楼廊中。
  
  犹如一抹魅影,彻底隐入了黑暗里。
  
【4】埋骨何必是故乡
  本杰明脸色煞白,比鬼也不遑多让,两只手像铁钳一样抓住我的胳膊不肯撒手,一双眼睛四处乱飘:“你、你看到了?你看到那东西了对不对,它、它在哪里?”
  
  我几乎被那股寒意钉在了原地,走进这屋子以来的一幕幕都飞快从眼前划过。
  
  ——“那东西进不来。”
  
  ——“先生,请让我来吧。”
  
  ——“您想知道它的来历吗?”
  
  窗外一道闪电正正劈亮了夜空,我心头雪亮,回身抓住了本杰明的双肩:“你做过什么?我来之前,你把什么东西扔出去了,对不对?”
  
  惊雷劈下,他哆嗦着双唇,腿软得跟煮烂的意面似的站不住:“五、五楼,珍妮弗让我把五楼展示厅的东西都扔到地下室去了……”
  
  我深吸一口气,提着他的胳膊三步并两步往楼上跑。本杰明跌跌撞撞地被我拖在身旁,好几次被自己的脚绊倒在地,不知道摸索到什么毛茸茸的装饰毯,吓得崩溃大哭:“它进来了,它跟着你又回来了!自从我把东西都扔出去,它就进不来了,每晚都有个白色的人影来敲我卧室的窗!可、可是他……脑袋从脖子那里断开搭在肩头,怎么都不是活人能做出的角度!而且……而且我住的是四楼啊!你说那是什么,托马斯·卢平,那是什么东西!!!”
  
  我咬着牙把他从地上拎起来,压着嗓子低吼:“闭嘴,你看清楚,那只是一条波斯毯!”
  
  五楼的展示厅空空荡荡,许多空出的展位都还留着崭新的圆形印迹,一个个如碗口大,在四周积灰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清晰触目,可见原本的展品刚被挪动过不久。
  
  楼下的展品归根结底只是开胃小菜,这里才是惊悚博物馆得名的真正原因。
  
  潘西·帕金森女爵的博物馆,展出的是战后处死的黑巫师被砍下的头颅!
  
  “你把那些脑袋全都锁进地下室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喘着粗气,已经不像是自己的了。
  
  本杰明点头如啄米:“没、没错,一共五十七颗,我不晓得到底是哪一颗在作祟,就全、全都打包扔出去了,”他面如土色,“一颗都没有留下来!”
  
  “这你可没有在信里告诉我,你会激怒它的!”我咬牙切齿地将他提到大厅里,心知这小子写信不尽不实避重就轻,就怕照实说了我不肯来,“全扔出去了对不对?那你告诉我,这是什么——这他妈是个什么?”
  
  空寂如地狱的展示厅里,一颗森然枯瘦的头颅拖着脑后长长一把干枯萎缩的金发,赫然就在正中!
  
  本杰明涕泗横流:“是跟着你进来的,我不该开门,不该……”接下来的话被他咬了自己的舌头,含含糊糊混在唾液里听不清了。
  
  那枚头颅忽然发出一丝类似轻笑的声音,像猫头鹰一般一百八十度向我们这边转来。紧咬的牙关抖了几下,竟从齿间发出一声刺耳的嗤笑,“要是她看见你这样的后人,只怕要在棺材里活活气死一回。”正是方才那个管家的声线。
  
  这个“她”,指的当然是潘西女爵了。
  
  我见识过那份名单,心中已经有了几分猜测。再看到那一把光泽黯哑的金色长发,以及它提到帕金森女爵的熟稔口吻,更有了七八分底。只是没有想到家里几代先辈找了这么久的人,居然就在这间没落多年的博物馆里藏了这么多年。更没有想到我被殷殷嘱托要带到的那一句对不起,其后远远不止一点歉意这么简单。
  
  头颅两只黑洞洞的眼窝正对着我,明明连一丝血肉也没剩下,却似乎能洞悉我的心声。一丝近乎叹息的声音从他齿缝间逸出。
  
  “过来点。”
  
  我看了本杰明一眼,他瘫在地上整个人都懵了。头颅又催了一声,我向前走了几步,还有一米远的时候,它说:“够了。”
  
  我停了下来。
  
  “你身上有他的气息,”头颅顿了顿,有些迟疑,“他结婚了?”
  
  “没有,”我说,“据我所知,你要等的人一生没有娶妻生子,只将自己的教子尽心抚育长大。他后半生一直都在找一样东西,在找……您。”
  
  头颅淡淡道:“潘西把我带走,他当然找不到了。”
  
  “没错,他为这件事抱憾终身。于是把这份执念写在了遗嘱中,要教子及其后人寻找您的遗骨,并且对您说——”
  
  “我再给你讲个故事吧,”它不着痕迹地将我打断,“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我愕然。




       “战后世界百废待兴,当时带领白巫师战胜了神秘人的年轻人,被人们称为救世主,那可真是鲜花着锦、油煎火烹。”
  
  它的语调十分嘲讽,却又含着淡淡的温情,一如那丑陋的骨骼和秀丽依旧的金发,矛盾而迷人,“救世主一向优柔寡断,这一点没有随着时间而改变。面对严惩的呼声他主张一切从宽,可其他人却主张绝不姑息,两边相持不下,这就难办了。末了两边达成了一个折中的共识,那些人之中手上清白的,就既往不咎;手上沾了血的,却不能放过。其中就有一个家伙,从未亲手沾染人命,可又有无数白巫师因他而死。这样的人,也是必死无疑的。




  “战前的惩罚是由一种被称为摄魂怪的魔物来亲吻巫师,吸走他们的灵魂。如今一切从新来过,这种脏东西自然也不会再出现。于是巫师赴死变得与麻瓜……就是普通人,没有两样了。他们选择断头台而不是现代常用的死法,大概还有点儿自矜身份的意思。其实还是挺疼的,那倒霉蛋的脑袋滚进筐子里,跟许多脏兮兮的老熟人打了个照面,然后才阖眼,啧。
  
  “可是跟他站在断头台上等死的滋味比起来,这个大疤也算不得什么了。”
  
  它原本已经完全干枯的面容蓦然扭曲了一下,原本清秀的骨相显出狰狞的样子,似是怨毒又似是痛苦,而终究化成一缕极尽温柔的叹息。
  
  “他的确干了许多不光彩的勾当,但扪心自问,多半是时事推人,身不由己。他一家人身家性命都握在神秘人手里,敢不全心效命么?何况他本心并不像神秘人那样残酷,也曾私自保下了许多无辜人命。倘若旁人来做他这个位置,只怕杀戮更甚。深夜辗转难眠时,他便这样安慰自己,这一生杀孽可以由一点点善行弥补,也算良心上过得去。然而个中曲折,活下来的白巫师们自然不会晓得。人们只看见这死囚手上血迹斑斑,要判他去死。
  
  “他知道自己的手确实洗不干净,这个结局也算罪有应得,所以并没有辩白过什么。但真到了那一天,他却伸长了脖子,一直向人群里张望,等待着救世主的面容出现。
  
  “他偷偷地给白巫师放水,别人不晓得,救世主却不可能完全不曾察觉。即便如此却还是签署了那份同意的文件,他猜到对方多半也是身在其位,多有隐衷。何况自己确实多次拒绝救世主邀他弃暗投明,没得争辩。
  
  “他在死前那一个多小时里想了许多。起初,他会幻想救世主骑着飞天扫帚来救自己。随着前面的人一一上路,他也觉得这念头很可笑。事到如今,他就在心里赌了个咒。只要那个人来了,最好还肯替自己红一红眼圈,那这一笔剪不断理还乱的旧账,他就奉送得心甘情愿了。如果他不来,那么从此恩断义绝,只当没有认识过。偏偏等到自己趴上断头台,那个人也没有出现过。”
  


       头颅回忆这桩往事时,始终置身事外的语调终于变得痛苦起来,他说:“我固然知道不该抱有期望。妄自许下的心愿往往都要落空。可我若不曾在心中偷偷许愿,又怎能算是动过心呢?”


  


  这是它头一次承认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角。


  


  “正因为他亲手签了名,才无论如何不敢来见你……你被逐出城堡之后,一直想方设法地回到这里,是不是也担心倘若他真的来了,你却见不到?”


  


  它沉默了半晌,没有回答。


  


  我自觉辩白有些无力,又加上一句,“他一生未婚,始终在寻找你。”


  


  头颅转过半边侧脸,冷冷道:“他写进遗嘱里的遗憾,怎么比得上我化成幽魂飘荡百年的执念?”


  


  我张了张口,又觉得哑口无言,再说什么都显苍白,只好回答道:“他只让我给你带一句对不起,话我带到了。”


  


  头颅没有说话,我不知道它是否选择了谅解,甚至不知道它究竟有没有把我最后一句话听进去。它没有再发出过一点声音,也不曾再动一下,只是歪在那儿,仿佛只是一颗平平无奇的头骨。



  




【5】尾声


  黎明之际,本杰明决定和我一同离开这座城堡。这一夜带给他的刺激远远超出了这个温和懦怯的年轻人二十八年来对世界的认知,他无法再在这里多待哪怕一分钟了。


  


  临走之前,他没有带上任何行李,而是千恩万谢地拉着我的手,同意将这座私人博物馆中的藏品全部捐献出来,包括这座价值不菲的祖宅。这对他而言也并非什么慷慨无私之举,只不过为了送瘟神罢了。


  


  他还暗示我倘若有中意的藏品,就作为这次解决事件的报酬优先赠送给我。


  


  我当然赞同他的决定,只是告诉他一时间无法带走这么多珍贵的藏品,况且我个人保存也终究比不上官方提供的条件。


  


  “既然你这么说了,本杰明,我只问你讨一样东西带回去。”


  


  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自己却站在门口不敢再进去。熹微的晨光还照不进朝北的一楼会客厅,城堡内外仿佛阴阳两界,被一道铸铁大门隔绝。


  


  我便自己折回五楼去,想把德拉科·马尔福的头颅带回家里,哈利·波特在冰冷的坟墓里等了好几个世纪,我想,这句对不起应该由他自己来说。


  


  途径二楼珍宝厅,我不经意间往里看了一眼,却发现那枚银蛇戒指已经发黑炭化,一转眼就散成了一小堆黑灰。我心中一紧,隐隐感到不妙,加快脚步赶到藏书房,一众文献都照常躺着,唯有那份名单已经碎成了渣滓。


  


  我几乎是飞奔上五楼的,那颗会讲话、甚至会嘲笑他人的金发头颅还好好地歪在那儿。我如蒙大赦,撑着门框猛喘了几口气,打开了本杰明给我的小方玻璃柜,预备将它放进去。


  


  谁知我指尖碰到头颅的瞬间,它就化作了尘埃。


  



  END






复健,一言难尽,非常一言难尽我知道


只希望 @BungApatma 大哥给我打个及格分🌝


实在不及格……那就不及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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